申請流程
殯儀館
往生者遺體運抵本館→本館辦公室填寫申請書→設施使用→公庫繳費
應備文件
死亡證明書正本。
處理期限
使用本館設施當日。遇週休二日,得延至於下週一。
申請方式
親至本市立殯儀館洽辦或至本館網站下載申請書郵寄本館辦理(請以掛號寄送)。
備註
- 使用本館設施,請告知使用期間之終日(即最後一天)。尚未決定者,亦請於出殯前儘早告知,以利開立規費繳款單。
- 使用規費請至朴子市農會(本市公庫)繳交,並於出殯前完成,如出殯日為假日,得順延至第一個上班日。
- 如有疑問,請與本館侯小姐洽詢電話:(05)3793114。
納骨堂
選位→填寫申請書→公庫繳款→核發許可證→進堂
應備文件
1.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。
2.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。
公墓
選位→填寫申請書→公庫繳款→核發許可證→下葬
應備文件
1.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。
2.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。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