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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流程

殯儀館

往生者遺體運抵本館→本館辦公室填寫申請書→設施使用→公庫繳費

應備文件

死亡證明書正本。

處理期限

使用本館設施當日。遇週休二日,得延至於下週一。

申請方式

親至本市立殯儀館洽辦或至本館網站下載申請書郵寄本館辦理(請以掛號寄送)。

備註

  1. 使用本館設施,請告知使用期間之終日(即最後一天)。尚未決定者,亦請於出殯前儘早告知,以利開立規費繳款單。
  2. 使用規費請至朴子市農會(本市公庫)繳交,並於出殯前完成,如出殯日為假日,得順延至第一個上班日。
  3. 如有疑問,請與本館侯小姐洽詢電話:(05)3793114。

納骨堂

選位→填寫申請書→公庫繳款→核發許可證→進堂

應備文件

1.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。
2.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。

公墓

選位→填寫申請書→公庫繳款→核發許可證→下葬

應備文件

1.死亡證明書或除戶戶籍謄本。
2.申請人身分證、印章。